港澳学生今秋内地上学有新规
本报讯 (记者 佘峥 通讯员 王瑛慧)国家四部委近日下发通知,明确从2006年秋季入学开始,在内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港澳学生执行与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即在同一学校、同一科研院所、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学习的港澳学生与内地学生的学费标准一致;同等住宿条件下,住宿费标准一致。
厦大表示,早在去年秋季国家要求高校对台湾学生实行和大陆学生同等收费标准时,厦大就决定,也对港澳学生收取同内地学生相同的费用。
从去年秋季开始,厦大对录取的港澳学生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即硕士研究生学费每人全程33000元,全脱产的MBA(工商管理硕士)全程48000元,半脱产的MBA全程42000元,环境管理专业(中美联合培养)硕士生全程45000元;博士研究生全程39000元,和内地学生的收费标准一样。
在此之前,港澳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大约为硕士生每人每学年1.2万港元到1.8万港元;博士生每人每学年2万港元到2.8万港元。
(来源:厦门日报)